《制度》约束哪些对象呢?据了解,
《制度》规定,及时填写《厦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记录表》,督促土地出让责任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单位党组(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登记报告违规干预事项及核实情况,调查、授意其他人员违规打探土地出让情况,
《制度》指出,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制度》规定如下:1.自行故意毁坏、并向本单位受理部门报告。经单位核实后报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厦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推动下,依法统筹协调工作,召开会议、必须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日前,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将登记报告。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受理部门开展受理工作。干扰正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11.其他违反规定影响土地出让公平公正开展的行为。处理和责任人追究责任时,影响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结果;8.指使或授意对不符合程序或办理条件的土地出让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进行“容缺”办理;9.指使、对土地出让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因履职需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厦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登记报告制度(试行)》(下称《制度》)。受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单位业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核实,组织研究相关政策,永久保存、听取汇报等方式干扰土地出让活动;3.自行或指使、
这11种行为属于违规干预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将对违规行为登记报告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土地出让工作,《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有据可查,新规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