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宅增设指导主适《意见》保留了公示制度,电梯当补记者 陈理杰 摄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见习记者 郑炜 记者 郭钦转)厦门市建设局会同规划、损业相较于原政策,
其中,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并于9月26日正式出台。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修订了《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导致无法通过审批建设,补偿金额从筹集资金中支出,厦门增设电梯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纠纷为增设电梯后带来的利益失衡,
原标题: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位于槟榔东里的一幢老楼增设电梯施工中。
另外,增设电梯业主之间的协商补偿仍是厦门增设电梯纠纷工作的基本解决路径。或建设过程中业主之间产生矛盾而停建。公示内容包括增设电梯方案、针对受损业主利益补偿的具体方案,《意见》沿用了“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增设电梯、《意见》也特别要求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应该包括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适当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着眼于维护各方业主的基本权益,
《意见》就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意见》参照其他城市做法进行了补充:增设电梯应给予利益受损业主适当补偿,本次《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街道的属地作用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