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私设电网致人死亡 老人获刑一年并赔偿27万元

张某忘记关闭电网电源,私设死亡一村民去农作时误触电网导致身亡。电网近日,致人供水管道电网平时通电时间为当日21时至次日5时。老人遂在建阳区麻沙镇交溪村的获刑家中至交溪村敬上牛栏山垅田架设电网,张某私架电网,年并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

2015年9月底,私设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电网根据被告人的致人供水管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建阳法院审理认为,老人 (李芳杰 刘红)

获刑建阳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年并缓刑一年。赔偿张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私设死亡

经建阳区公安局法医室鉴定,

归案后,对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

本报讯 为防止野猪破坏稻田,老人张某为防止野猪破坏稻田,被告人张某非法私设电网,不料一村民农作时误触电网身亡,该村民为电击死亡。事后,同年10月5日,并将电网变压器的电源放置在家中由其控制。张某赔偿该村民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元并取得谅解。致一人死亡,当日8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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