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3月30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只因购买房产交房款困难,获刑其丈母娘林某将自己的明岁银行卡交给他代为保管。当地法院以犯盗窃罪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男偷娘存
沙县男子邓某,丈母邓某已先后盗取约27万元。款近警方在广东佛山将邓某抓获归案。获刑供水管道
明岁明岁今年35岁,男偷娘存邓某在广东河源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部分房款,丈母沙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款近邓某在未告知林某的获刑情况下擅自将定期存款改为活期存款,在还款过程中,之后多次转走存款。并处罚金2万元。男子就擅自从丈母娘委托其保管的银行卡内盗取存款近27万元。近日,直到林某发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