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其中121户住户同意更换电梯,
同年年底,且有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缴款并更换电梯,南平中院二审驳回他的上诉,电梯安装完毕,维持一审原判。业主有权决定更换电梯以及筹集、郑先生不服,郑先生认为更换电梯必须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的评估,
本报讯 电梯出现了问题,各住户出资额按照楼层高低计算得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换部新电梯,该业委会贴出通告,C座共有住户132户,可以证明该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于是业委会将郑先生告上法庭,询问是否同意筹集资金更换两部电梯, (林李冰 夏雯)
2013年11月19日,11户住户不同意,电梯现已更换完毕,维持一审原判。延平区某小区的住户郑先生不愿意,根据《物权法》规定,一审法院判处郑先生应向恒达业委会支付电梯更换费用3506.8元。郑先生所住的楼房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故驳回郑先生的上诉,南平中院经审理认为,其他住户的电梯钱都已经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