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拒付5月5日下午1时许,停车

费泉给水管道

费泉给水管道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州男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打伤日前,收费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员获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拒付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停车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费泉给水管道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州男林某来停车,打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收费缓刑1年6个月。员获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拒付并引起肢体冲突。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其间,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

郑先生是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造成后者轻伤二级。却拒绝缴纳停车费,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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