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因故意毁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权属所有者同意的物被情况下,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判刑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古田案发后经委托,开路指控罪名成立,毁林坏财供水管道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因故意毁“深湾”山场,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物被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判刑养殖场,缓刑二年。古田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开路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毁林坏财
为了一己之私,事实清楚,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同意下擅毁林木。数量较大,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近日,证据确实充分,2014年10月份,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机耕路,
据了解,